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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濟寧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22/12/27 點擊量:
濟寧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濟寧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濟政發〔2022〕1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曲阜文化建設示范區管委會(推進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加快推進我市建筑業轉型升級,實現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2部門《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魯建發〔2021〕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一)鼓勵企業資質晉升。支持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培育有實力的建筑業企業晉升特級(綜合資質)、一級(甲級)等高等級資質。扶持建筑業企業加快發展,對在我市注冊的建筑業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特級資質(綜合資質)的,對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在省級獎勵1000萬元的基礎上,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以上獎勵資金由縣(市、區)兌現到相關企業。支持企業爭先進位,對在我市注冊的建筑業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甲級資質)的,由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符合相關要求的建筑業企業在行政許可、招標投標、工程擔保、評獎評優、監督檢查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支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黑體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發展建設總部經濟。啟動濟寧建筑業總部基地建設,招引外地優質建筑業企業入駐總部基地辦公,推動建筑業企業聚集發展。將省外施工特級資質(綜合資質)企業遷入我市的,或將施工特級資質(綜合資質)分離到我市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對成功招引省外企業的縣(市、區),在省級獎勵1000萬元的基礎上,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將省內市外施工特級資質(綜合資質)企業遷入我市的,或將施工特級資質(綜合資質)分離到我市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對成功招引省內市外企業的縣(市、區),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財政獎勵500萬元;以上獎勵資金由縣(市、區)兌現到相關企業。對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甲級資質)企業遷入我市或將一級資質(甲級資質)分離到我市設立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由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引進的特級資質(綜合資質)及一級(甲級)總承包企業,分別給予2個和1個評價周期的信用賦分(每一年為一個評價周期),并在企業手續辦理、市場開拓等方面依法予以支持。對新引進遷入的建筑業企業,所在縣(市、區)在自建、購置、租賃辦公、營業用房等方面依法依規給予支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打造“濟寧”品牌。支持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充分利用我市幕墻、園林古建、鋼結構等行業發展優勢,合理確定市場定位,以新技術為依托,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構造優勢專業產業集群,占領細分專業市場。著力打造“曲阜古建”品牌,憑借集聚和專業優勢,開拓建筑市場。鼓勵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組長組建專業作業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等稅收減免扶持政策。(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強對我市企業“走出去”發展的跟蹤服務,建立重點企業外向發展協調機制,依托駐外骨干企業設立聯絡站,積極為企業提供支持和服務。對我市“走出去”企業承攬外地項目向企業注冊地繳納稅款、納統產值的,由注冊地所在縣(市、區)給予一定支持,在外地所獲業績與本地業績同等對待。(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
(五)深化招投標改革。全面推行招標投標“評定分離”,依托“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信用評價體系,加強對招投標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規范招標人及招標代理行為。實行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和遠程異地評標,實現招標投標活動信息留痕、公開。依法支持企業采用聯合體投標方式參與高速公路、鐵路、軌道交通、機場設施、水利工程、城市快速路、橋梁隧道、綜合管廊、園林綠化、港口與航道工程以及超高層建筑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水務局、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減輕企業負擔。按財政部、稅務總局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我市企業開展國家鼓勵的境外投資和對外工程承包項目,按省要求爭取省財政保費補貼支持。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2部門《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魯建發〔2021〕2號)要求,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視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造成停工等情形的,可由承發包雙方通過修改合同約定或協商等,相應順延計劃工期,以此減少承包方可能承擔的損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銀企合作,探索建立應收賬款確權制度,允許企業以應收賬款確權證明、建筑材料、工程設備等作為抵質押物(品)。支持建筑業企業在承接政府投資項目后,憑該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向銀行申請抵質押貸款。對生產經營正常、暫時遇到困難的建筑業企業穩貸、續貸,不盲目抽貸、壓貸。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2部門《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魯建發〔2021〕2號)要求,對規模相當、信用良好的民營或國有建筑企業,在貸款審批中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寧市中心支行、濟寧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八)強化信用評價結果應用。進一步健全信用評價機制,完善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大企業信用信息在行政許可、招標投標、工程擔保、評獎評優、監督檢查等環節的應用力度,實行信用差別化管理。持續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投標活動中的賦分應用,信用評級較高的建筑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實行激勵措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發展
(九)加快科技創新。將創新發展理念融入工程建設全過程,對當年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的建筑業企業,由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支持建筑業企業設立技術中心,對于達到相應標準的,鼓勵積極申報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支持建筑業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關于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發展的意見》(魯建節科字〔2022〕5號)要求,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支持,新型建筑工業化企業實際發生研發費用按規定實行稅前加計扣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推動行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大力發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加快推進我市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發展。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建筑工程全面采用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新建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采用鋼結構,其他項目裝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40%,并逐步提高比例要求。積極推進鋼結構住宅和裝配式綠色農房建設,積極推行全裝修交付,提倡菜單式裝修,發展裝配化裝修。按照省“十四五”規劃要求,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超高層建筑全部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推動引導都市區開展星級綠色建筑規?;ㄔO,推動超低能耗建筑、產能建筑、零碳建筑(社區)建設試點示范,全面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集約發展。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關于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發展的意見》(魯建節科字〔2022〕5號)要求,對裝配式建筑在重污染天氣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時,除拆除、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作業外,不予停工。對新建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每平方米獎勵50元(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萬元),新建三星級綠色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產能建筑項目,每平方米獎勵100元(單個項目最高獎勵200萬元),獎勵資金由項目所在縣(市、區)財政負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一)加強BIM技術應用。推進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在政府投資或國有企業自籌資金項目(包括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階段的應用,鼓勵在運營階段應用BIM技術。鼓勵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等其他工程項目在設計成果實現數字化的基礎上開展BIM技術應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提升建筑工程管理質量
(十二)鼓勵創建優質工程。對濟寧區域內獲得“魯班獎”,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土木工程詹天佑獎”,或者獲得“泰山杯”“省級優質工程獎”的主創建筑企業,由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財政分別給予每個項目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10萬元,獲獎項目按照最高獎項給予獎勵,不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實優質優價政策的通知》(魯建建管字〔2019〕16號)要求,實行優質優價,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在施工合同中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約定,約定獲得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工程獎項的,分別按照工程合同價1.5%、1.0%、0.8%標準計取優質優價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十三)強化工程管控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持續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和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專項整治。開展工程監理報告、隱蔽工程舉牌驗收、工程質量與房屋預售聯動管理等工作試點。完善政府監管體系,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建設。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模式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揚塵等輔助檢查,作為政府監管工作的有益補充。完善建設工程檢測質量動態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方式,提升檢測質量,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十四)強化人才技術支撐。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訓體系。定期開展職業技能競賽,為優秀建筑工人搭建自我發展平臺。企業資質成功晉升至施工特級資質(綜合資質)、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甲級資質)的企業負責人,獲得“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土木工程詹天佑獎”“省長質量獎”的項目負責人,優先推薦申報“五一勞動獎章”、工匠候選人,符合條件的享受高技能領軍人才惠才政策。(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科技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強化保障措施
(十五)提高建筑業發展組織化程度。各縣(市、區)要認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建筑業發展實施意見,將建筑業發展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各相關部門加強協調,進一步細化支持建筑業及領軍企業發展的扶持措施,形成全市促進和扶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為建筑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明確企業社會責任理念,進一步將其融入企業核心價值觀,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的全過程管理,作為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確保社會穩定。(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本意見自2022年1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日。我市此前發布的有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執行。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相關內容:主要負責人解讀
一、制定背景
建筑業是我市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近年來,我市建筑業快速發展,產業規模不斷擴大,對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我市建筑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比如總體資質等級偏低、企業整體技術力量薄弱、行業整體素質偏低等。為加快推進產業升級,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市住建局組織起草了《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草案)》共有六項十五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扶持企業做大做強。鼓勵企業資質晉升,對在我市注冊的建筑業企業首次獲得施工特級資質(綜合資質)的,在省級獎勵1000萬元的基礎上,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發展建設總部經濟、打造“濟寧”品牌、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
(二)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深化招投標改革,全面推行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減輕企業負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強化信用評價結果應用。
(三)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發展。加快科技創新、推動行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加強BIM技術應用。
(四)提升建筑工程管理質量。對濟寧區域內獲得“魯班獎”,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土木工程詹天佑獎”,或者獲得“泰山杯”“省級優質工程獎”的主創建筑企業,由市財政、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財政分別給予獎勵。強化工程管控體系建設。
(五)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強化人才技術支撐,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訓體系。定期開展職業技能競賽,為優秀建筑工人搭建自我發展平臺。
(六)強化保障措施。提高建筑業發展組織化程度,各相關部門加強協調,進一步細化支持建筑業及領軍企業發展的扶持措施,形成全市促進和扶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為建筑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